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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1. 退換貨政策

  •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食品一經拆封後,除非品質有異常,不接受退換貨。
  • 收到商品後,請立即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問題,請於7日內聯絡客服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• 若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損壞,請直接向物流人員反映,拍照存證後立即聯絡客服處理。
  • 專線(零售):(02)2984-9674 專線(批發):(03)324-4466
   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,9:00至17:00(國定假日除外)。

2. 關於退貨及七天鑑賞期說明

  • 根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  • 生鮮食品屬消耗性商品,有保存期限問題,售出後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損壞外,概不接受退貨。
  • 商品如因拆封、食用、保存不當等原因變質,恕不受理退換貨申請。

3. 退換貨須知

  • 退換貨商品需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包括附件、包裝及贈品。
  • 商品須保持冷凍狀態,並在退貨前聯絡客服,未事先通知自行寄回者,運費由消費者承擔。
  • 因個人主觀因素(如口味、大小、顏色、香氣不符等)概不接受退換貨。

4. 退貨流程

  • 聯絡客服 → 確認是否可退換貨 → 準備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聯絡資訊與收件地址 → 公司物流回收商品。
  • 如因運送過程損壞,請於商品到貨2小時內拍照存證,並立即聯繫客服。

5. 無法退換貨的情況

  • 商品已拆封、食用、切割、解凍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。
  • 包裝不完整或有附件遺失、毀損情形。
  • 未即時冷凍商品或超過通知期限,視同驗收合格。
  • 因主觀原因(如不喜歡、訂錯商品、家人臨時不需要等)不接受退換貨。
  • 於年節或配送高峰期,因物流失溫等問題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6. 退款說明

  • 信用卡付款:退貨成功後,款項將退回原信用卡帳戶
  • 貨到付款:退款將轉帳至消費者提供的銀行帳戶。

7. 取消訂單

  • 請在訂單確認後立即取消,若商品已包裝或出貨,則無法取消訂單。
  • 商品配送途中或已寄出,因個人原因辦理退貨者,恕不歸還折價券與紅利點數,並需支付以下費用:
  • 寄出運費、退回運費。
  • 冷凍包裏 基本運費200元,常溫包裏 基本運費150元。
  • 外島地區冷凍包裏 基本運費300元,外島地區常溫包裏 基本運費250元。

8. 客服資訊

請確認訂購前完整了解以上退換貨政策與規範,以保障雙方權益。